今年以來,越南海關發現利用越南與各國簽訂自貿協定帶來的好處,原產地欺詐行為呈上升趨勢。尤其是美國對中國大量商品加征關稅后,對美國出口的有許多越南商品的出口額呈劇增之勢,其中包括電子產品、紡織品服裝、皮革鞋類、自行車、家具、鋼材、太陽能電池板等。
越南財政部和海關部門已開展防止原產地欺詐和非法轉口專項行動。檢查結果顯示,部分企業投資簡陋的流水線并進行簡單的組裝和加工。這是普遍的原產地欺詐形式。此外,許多從外國進口的產品包裝上有在國外制造的標簽,但在越南國內市場銷售時,這些產品標簽被刪除,新標簽將被替換為“越南制造”。
由此,越南工貿部提議制定關于在越南制造商品的議定,旨在解決存在的問題,預計,該議定擁有確定“越南的產品”或“在越南制造”產品標準等規定。
越南規范海關通關程序
越南政府于2020年10月19日簽發第128/2020/ND-CP號議定,公布有關違反海關通關程序的處分。
依據上述公告,違反海關通關程序將處以下列罰款:
卸下非為貨品清單產品,提單上所填列的最后目的港;分散、燒毀或棄置貨品以逃避海關檢查、監察、檢驗事宜;運輸廢料未具備進口廢料條件到越南,作生產原料的收貨者等行為,將處以4000萬至60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處分;
進、出口商從事進、出口貨品屬管制清單而未依規定取得許可證,將處以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處分;
未依規定申報海關正確金額而因檢查、清查時發現報單申報時未有正式的價格、尚未確定貨品實際付款金額、調整附加費增加海關金額等行為,將處以課征獲得減、免、退、不課稅而少報或增加稅額之20%的行政罰款處分;
本議定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生效。